2024年山東輕工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25人) |
發布時間:2023-12-21 15:35:40| 瀏覽次數: |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就2024年山東輕工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類別及考試形式 本次招聘崗位包括教師崗、輔導員崗、實習指導教師崗與體育指導教師崗。報錄比超過5:1的崗位增加初試,報錄比不超過5:1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初試與面試均由山東輕工職業學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應聘初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50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等要求。 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條件有對應關系。招聘專業的認定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學校認定。 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采取“誠信+容缺”的方式,承諾在時限要求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證書應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與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應在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4年1月2日。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其他要求。 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月2日。 (六)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專業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服從組織安排。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八)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山東輕工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關于招聘專業 招聘崗位要求門類、一級學科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下所有專業畢業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或相關材料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審核。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的,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學校認定。 四、報名與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日09:00—1月4日16:00。 初審時間:2024年1月2日09:00—1月5日12:00。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如實填寫個人應聘信息,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登陸山東輕工職業學院官網“學院公告”專欄(網址:http://www.sdlivc.com/)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個人應聘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通過系統提交,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5日10:00后,單位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真實一致,提交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報名系統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須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報名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2.網上初審: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學校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提供咨詢服務。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報名初審結果,由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3.取消、核減計劃:報名、初審截止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中級專技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按1:2)的崗位,按照規定開考比例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核減計劃情況在山東輕工職業學院網站公告。 五、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初試 報名結束后,報錄比超過5:1的崗位,進入初試環節。具體要求以學校網站初試公告為準。初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 報錄比不超過5:1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 (二)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向學校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具體要求以學校網站發布的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學校選派專人對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試成績在初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并按規定程序在學校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面試分別采用試講、答辯、結構化測試等方式進行。具體要求以學校網站面試公告為準。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以面試成績為應聘人員總成績,初試成績、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并面向社會公布。由學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其中,2024年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后進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認證后進行。 考察體檢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在職人員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走訪、考察談話等多種形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考察,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政治素質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履職回避等。業務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心理素質等。要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加強對考察人選檔案的審核。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撰寫考察材料。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必要時,學校可以要求重新體檢。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學校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員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實名制。 八、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若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人事考試機構、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山東輕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人力資源管理處0533-6811613 監督電話: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紀委0533-6821189 附件:1.2024年山東輕工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一覽表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附件1:2024年山東輕工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一覽表.xlsx】 原標題:山東輕工職業學院2024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ilkedu.com/info/1083/2664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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