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沂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197名) |
發(fā)布時間:2024-04-19 13:34:32| 瀏覽次數: |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確定,2024年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197名(含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四)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六)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七)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非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應學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 (八)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十)以下人員不得應聘: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沂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十一)設置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2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沂南縣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沂南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報到手續(xù)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 屬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圍:已經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非正常原因未服滿現(xiàn)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警告(含)、軍紀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已通過定向招聘考試的大學生士兵;曾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非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加分。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沂南縣窗口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急需緊缺崗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普通教師類崗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取全市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全市范圍內,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慎重選擇。 1.網上報名時間: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登錄沂南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nan.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應聘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應聘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應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應聘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沂南縣教育和體育局指定專人負責初審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并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詢服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市直或縣區(qū)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截止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應聘信息。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因“壓哨報名”而影響報名和審核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3.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報名成功人員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教師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在報名系統(tǒng)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并通過資格初審后,點擊菜單欄中的“減免費用申請”,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統(tǒng)提示上傳減免材料并點擊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提交后,請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減免申請審核情況,減免申請通過的,系統(tǒng)顯示“減免申請已通過”。超過繳費時間的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教師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應聘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交:①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或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單);②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須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③崗位要求提供的教師資格證等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其他應聘人員提交:①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②在職人員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蓋章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見附件2);③崗位要求提供的教師資格證等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須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 沂南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面試報名、資格審查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并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電話詳見附件1)。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各類崗位均考一科,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1.除沂南二中日語教師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以外,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部分按專業(yè)類別分類命題。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 沂南二中日語教師崗位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 2.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與全市各縣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同時進行。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guī)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除沂南二中日語教師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以外,其他崗位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沂南二中日語教師崗位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沂南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nan.gov.cn)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xiàn)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結束以后,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guī)定程序在沂南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nan.gov.cn)向社會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體檢,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1.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其中,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因放棄選崗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伍后兩年內應聘并擬被事業(yè)單位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將已領取的自謀職業(yè)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退回,否則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人社部發(fā)〔202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lián)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幼兒園教師執(zhí)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yè)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 本次招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本簡章由沂南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39-3233001; 政策咨詢電話:0539-3221218。 附件:1.2024年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沂南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4月 附件【附件1:2024年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pdf 】 附件【附件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xls 】 原標題:2024年沂南縣教育系統(tǒng)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yinan.gov.cn/info/2530/14750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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