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37人) |
發布時間:2024-05-18 14:17:14| 瀏覽次數: |
一、學校簡介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是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省屬市管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主要從事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和社會職業技能培訓,兼顧成人學歷教育,中外合作學歷教育及中小學教師、校長培訓等,具有接收外國留學生資質和聘請外國文教專家資格。學校有黃島校區、市南校區、市北校區等三個校區。設有海爾學院、信息學院、生物與化工學院、旅游學院、商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體育健康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在職教職工800余人,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6000余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青島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 1.《崗位匯總表》“專業名稱”欄中所列專業,如無特殊說明均指具體專業(二級學科),不含同名一級學科下的其他專業。 2.“專業名稱”欄中所列專業要求門類、一級學科(類)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類)下所有專業畢業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3.招聘專業的認定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其中,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可依據輔修專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應聘。應聘崗位為二級學科具體專業的,畢業證書或相關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需與所學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證明和課程成績單共同證明。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學校認定。 4.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以及暫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2024年7月31日前補交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 (五)應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八級管理崗位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和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材料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其他相關證書及材料應在2024年5月22日前取得。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九)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5月。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發布 (二)報名、初審和繳費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詢時間:2024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7:00。 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公開招聘簡章及附件內容,登陸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選擇“通知公告”專欄,點擊公開招聘網上報名通知中發布的報名鏈接(報名前一天發布),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1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學校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學校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4日17:00后,學校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補、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事項,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因提交應聘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將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通知公告”專欄及時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陸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者須上傳的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以及暫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容缺報名承諾書》(附件2)。 應聘崗位為二級學科具體專業的,畢業證書或相關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還需同時提交所學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證明(附件3)和課程成績單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原件掃描件)。海外留學人員須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3.報名系統下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粘貼本人照片并簽名摁手印后掃描件; 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附件4)掃描件。其中,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報名時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并上傳報名平臺;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學校同意后,需提交簽名摁手印后的《在職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5)掃描件,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最晚應在考察體檢前提供。 5.無業人員報考,須上傳失業證或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附件6)。 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年限、政治面貌、學生干部工作經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等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需要證明的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學校安排專人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信息為準。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予以初審通過,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再接受更改;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明確告知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應聘人員需及時查看初審反饋,未按時提交補充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查。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3.筆試繳費 應聘人員應在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公布后按照要求在網上繳納筆試考務費,繳費時間在學校官網“通知公告”中另行通知。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放棄。筆試考務費為40元,繳費成功后打印《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在報名平臺完成報名信息填報時,須在“是否享受減免考務費”欄選 “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減免考務費。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此欄選“否”并正常繳費。 減免考務費所需上傳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4.招聘計劃核減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學校官網予以公布。 5.現場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提交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根據筆試成績,對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學校官網另行公布。 (三)考試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根據崗位區分考試方式,考試方式見《崗位匯總表》。 1.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黨的創新理論、法律法規、時政方針、職業教育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無指定參考教材。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學校官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將通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技能水平、專業知識應用、高職院校教育教學素質等方面能力。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方案及打印《面試準考證》等事宜將通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布。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未按照規定時間向學校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審查通過的,未按照規定時間繳納面試考務費的,視為放棄。面試考務費為70元。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在學校官網公布。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面試為試講和結構化面試的,其分值比例為6:4;面試為試講、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測試的,其分值比例為5:3:2),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4:6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環節,并面向社會公布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組織考察體檢。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必要時可會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學校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應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放棄擬聘資格或者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可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與新招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新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規定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待遇 根據省、市關于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的有關規定,本次公開招聘人才納入事業單位人員控制總量管理,享受青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符合青島市、西海岸新區人才政策的,享受相應住房補貼、安家費、產權型人才住房等待遇。 九、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提前準備好現場資格審查材料,隨時做好現場審查準備。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和招聘監督電話詳見附件。請在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撥打。 附件1.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x 原標題: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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