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120人) |
發布時間:2024-07-22 08:52:41| 瀏覽次數: |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坐落于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具有五岳之首美譽的泰山腳下,現占地983畝,建筑面積25.8萬平方米,固定資產達4.4億。設有機電、汽電、財經、建筑、生物、信息、教藝、旅游、軍民融合教育、開放教育、基礎部、思政部等系部,在校生1.9萬余人,教職工653人,擁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200人。中央財政重點支持、教育部骨干、省重點建設及省特色專業15個;省級精品課、省資源共享課、省社區教育精品課程、省職業教育在線精品課程資源39門。 學院是全國職教先進單位、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就業競爭力示范校、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全國教學診斷與改進試點校、全國定向培養軍士試點校、全國職業院校數字化校園建設試驗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省“3+2”專本貫通試點院校、省單獨招生試點院校、省春季高考技能主考院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企合作一體化示范校、省鄉村振興示范性職業院校、省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省優秀社會科學普及教育基地、省首批大數據人才實踐基地。 二、應聘條件和范圍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初級崗位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高級崗位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崗位應聘條件 按照《泰安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6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崗位,報考該定向崗位人員還需同時符合崗位規定的招聘條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資格由入伍批準地縣級兵役機關和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查確定并負責解釋。 (四)崗位應聘條件 1.崗位專業要求。應聘時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或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應聘人員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 2.學歷學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應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在2024年7月26日以前取得。 3.其他可應聘情形。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7月。報考教師6、教師7、教師9、教師10、教師11、教師12、教師23、教師25崗位,企業工作經歷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可參加應聘,如被聘用,需通過校地人才交流參加企業實踐。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學院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結合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報名流程 報名在統一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等流程進行。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前,須認真閱讀簡章全文及《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書證明證件騙取報名資格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mtotc.com.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填報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學院資格初審前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學院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29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 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 有無工作單位以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節點,沒有工作單位的填“無”,有工作單位的要寫明單位全稱。提交報名信息時瞞報、漏報工作單位的,查實后將被取消應聘資格。網上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準確完整的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標明的專業名稱為準。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6:00 學院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并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7月30日16:00前向學院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7月26日9:00-7月31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8月8日9:00—8月10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省發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40元。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泰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改報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次改報。 (四)資格審查 學院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按《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和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院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五、考試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對于教師1、教師2、教師3、教師4、教師5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他招聘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心理學、高等職業教育理論等相關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學院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標準為每人70元。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在泰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在泰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未向學院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范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按照1:1的比例等額組織。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范圍。學院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統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學院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學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上報泰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納入泰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本次招聘發布的公告、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泰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38-8628123。 公開招聘監督聯系電話:0538-8628721。 咨詢時間:2024年7月26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泰山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7月19日
原標題:2024年泰山職業技術學院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tsvc.edu.cn/info/1002/1409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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