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郯城縣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專業(yè)學科教學水平,滿足教育現(xiàn)代化發(fā)展對師資的迫切需求,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擬招聘緊缺學科教師3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根據崗位特點和學校實際制定,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對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不含獨立學院)的畢業(yè)生其學歷、學位放寬至本科、學士(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目錄見附件2);對在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yè)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畢業(yè)生其學歷、學位放寬至本科、學士,參加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yè)技能大賽獲獎的學科與招聘計劃的崗位相對應。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9月3日前取得相應學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
5.應聘人員招聘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生招聘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6.郯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實行總量控制備案管理人員不得應聘;其他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7.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8.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9.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不符合招聘情形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登記
報名時間:2024年9月3日00:00—5日24:00。
報名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采取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如實填寫、提交《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報名登記表》,將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從業(yè)技能大賽參賽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PDF電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報名崗位”格式命名,發(fā)送到電子郵箱:rsk6903@163.com。
報名材料發(fā)送后,若未收到報名點“收到”郵件回復,須電話聯(lián)系工作人員,確認報名材料是否發(fā)送成功。報名點工作時間咨詢電話:0539-622630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凡不提供應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審核,網上報名初審情況將通過報名郵箱予以回復,請應聘人員及時通過郵箱查看審核結果。經網上報名初審合格的還須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對招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取消其招聘資格。
時間:9月7日-8日(9:00-12:00,14:00-17:30)。
現(xiàn)場資格審查補充材料遞交截止時間9月9日12:00。
地點: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郯城縣東城新區(qū)師郯路東首,6712房間)。
報名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報名登記表》;
2.誠信承諾書;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從業(yè)技能大賽參賽獲獎證書及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兩張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
8.已就業(yè)的往屆畢業(yè)生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9.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的,則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應現(xiàn)場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通過后,提供二代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紙質版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等。
五、考試內容及方法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50人的,原則上由縣教體局組織初試,初試辦法另行通知,按照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
面試以試講形式進行,試講10分鐘,主要考察教學語言、教態(tài)、板書等教學基本功,以及教學設計和教學效果等內容。面試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崗位出現(xiàn)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成績及進入考察與體檢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在郯城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會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體檢。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同一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一)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考察、體檢時間和地點在郯城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郯城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人社部發(fā)〔202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郯城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ancheng.gov.cn)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lián)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6226309
監(jiān)督電話:0539-2873327
附件【附件1: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崗位計劃.xlsx 】
附件【附件2: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doc 】
附件【附件3: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xls 】
附件【附件4:委培、定向考生同意報考證明信.doc 】
附件【附件5: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
附件【附件6:誠信承諾書.doc 】
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8月
原標題:2024年郯城縣教育和體育局部分學校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2649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