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6人)工作人員 |
發布時間:2021-11-24 14:46:28| 瀏覽次數: |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詳見附件1《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現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規定擇業期內(2019年、2020年)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其應聘條件要求與應屆高校畢業生人員相同。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應年齡、其他有關資格條件或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1年11月19日。 二、報名工作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反饋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12月1日16:00(以電子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一)崗位查詢 招聘單位的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匯總表》。應聘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確認符合擬報考崗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崗位匯總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dhrss.gov.cn)或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sjw.qingdao.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應聘人員登記表》),以PDF文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szgyjdzbgs@qd.shandong.cn,郵件標題格式注明為:姓名-專業-聯系方式。 《應聘人員登記表》中請務必準確填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電子照片應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并且與筆試、面試前審查時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學習和工作經歷,須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家庭成員及其主要社會關系,必須填寫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表項中未能涵蓋報考崗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招聘單位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所有初審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審查結果。所有報名材料(含退回修改補充的材料)均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一般采取現場審查證明資料的方式進行。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總分為 100分。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方式進行。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和地點將依據報名情況和疫情形勢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面試人選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公布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由招聘單位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嚴肅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1.應聘人員進行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時應當主動出示電子健康通行碼(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持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在正規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參加考試。 2.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以及經現場工作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3.請應聘人員自備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應聘人員身份等必要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4.來青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本次疫情傳播鏈首例病例確診前14天內來青的人員和其他疫情重點地區來青的人員,應提前向青島市及各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對接申報,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九、有關說明 (一)本次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如取消或核減計劃、筆試面試信息等。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32)86668878 監督電話:(0532)85785825 請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 1.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2.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登記表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1月19日 原標題:2021年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34/n32561153/211120140242607623.html 更多招考信息請訪問青島百大教育官網。關注青島百大微信公眾號【baidaedu2012】,及時了解相關考試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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