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濰坊昌樂縣公開招聘教師簡章(175人) |
發布時間:2024-05-07 14:10:30| 瀏覽次數: |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山東省昌樂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150名,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幼兒教師2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昌樂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犯罪等行為記錄。 3.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實踐能力;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服從組織安排。 4.戶籍不限,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6.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具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 7.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教師資格證等同于高級中學文化課教師資格證使用,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不能報考。應聘人員須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審核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專業目錄執行。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相關同意報名應聘或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材料,須于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并提供。 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已在昌樂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工作人員(含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不能應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采取個人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系統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開放。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昌樂縣人民政府”-“部門導航”-“教育和體育局”窗口(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或直接搜索“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進入“昌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高160像素,寬120像素,類型為JPG,大小不超過20KB,務必清晰)。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根據反饋信息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如應聘人員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出現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擔。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資格初審結果查詢時間 初審時間: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1:00 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將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查詢時間內登錄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筆試共兩科,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將相關證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的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cljyzzrsk@wf.shandong.cn中,并撥打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人事科電話0536-6221856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考務費的證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4.報名材料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同時打印《昌樂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內含誠信承諾書),供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時使用。具體打印時間請考生密切關注報名網站通知。 5.計劃調整 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對放寬開考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查通過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擬享受減免面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同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要求相同)現場辦理減免手續。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公布。 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筆試準考證、經本人簽字確認的《昌樂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內含誠信承諾書)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暫無教師資格證的,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應屆師范生所在高校暫未頒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暫不提供),并就本人教師資格提供承諾書,承諾在公示聘用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屆時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報告。暫未取得認證報告的人員,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可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時補交認證報告,未按時補交者不予聘用。 5.在職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現場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6.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要求,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履職所需的理論知識、專業素養等。筆試科目分兩科,包括教育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科目一:教育理論知識(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等知識。科目二:學科專業知識(100分)。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知識等。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分別按30%、70%折算后計入筆試總成績。為保證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工作專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考試時間:2024年濰坊市統一確定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筆試時間,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邀請外地評委現場打分。試講內容為現行中小學、幼兒園教材中各學科一節課內容。試講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實際教學能力、課堂組織能力、教材駕馭能力和專業水平等。試講按學科分組,試講順序由應聘人員現場抽簽確定。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 3.考試成績計算辦法。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面試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50%、5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考試總成績將及時在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公布。 四、考察、體檢和聘用 1.確定入圍人員。按照教師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知識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入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察。根據實際需要,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違規入黨、高考移民、檔案材料造假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高檢發〔2020〕14號)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按規定列入考察前置審核。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考察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選崗及聘用。入圍且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崗位。選崗后,對放棄選崗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通過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選取的工作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員管理 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列正式事業編制;招聘的幼兒園教師屬于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7〕53號)管理。聘用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在昌樂縣內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離職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他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昌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本次招聘的組織實施,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昌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昌樂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本次教師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有效,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等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教師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本簡章由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錄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查詢。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昌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專班地址: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人事科(城關商務社區1號樓227房間)。 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官網地址: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 昌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咨詢電話:0536-6221856。監督電話: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6-6235279,昌樂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0536-6853575。請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撥打。 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5月6日 原標題:昌樂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jyj_tzgg_a/202405/t20240506_63202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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