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做好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31號)等文件要求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7人(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表現;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博士研究生報考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報考人員年齡適當放寬至50周歲(197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計劃表及有關政策規定,確認符合擬應聘職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對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應聘人員可直接與學院聯系。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20日9:00-10月24日16:00。
(二)報名方式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報名開始時發布報名鏈接。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點擊報名鏈接,填寫相關個人應聘信息,上傳電子照片,并在規定的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內提交。每人限報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事項,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因提交應聘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虛報有關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將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及時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三)網上資格初審
學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結果。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為零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取消計劃及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報名截止后4天通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予以公布。
(四)網上繳費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應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按照要求在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
面試考務費為70元。繳費方式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在面試通知中發布。
三、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根據面試成績,對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有關資料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復審時間內未向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擬進入考察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2021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須在2022年1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就業創業證或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考點當天張貼公布。全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統一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向社會公布,組織考察。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報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學校收到人事檔案后擇時安排聘用人員入職(2個月內人事檔案未到的,視為棄權)。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規定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待遇
根據省、市關于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的有關規定,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人員控制總量管理。
符合《青島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的聘用人員,經學院認定后配套相應待遇。
九、有關說明
應聘人員在面試、現場資格審查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qtc.edu.cn)發布的考試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32-86105537(王老師);
監督電話:0532-86105202
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監督電話:0532-85912185,監督郵箱(qdsyc@qd.shandong.cn )
請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撥打。
附件1: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xlsx
原標題: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qtc.edu.cn/info/1024/35392.htm